傷風感冒沖劑
來源:福州屏山制藥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6 12:43:47
-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35020024
- 產品類別:中藥
- 所在地區(qū):福建福州
- 劑型:顆粒劑
- 規(guī)格:每袋裝15g
- 生產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(qū)科技園十區(qū)
- 批準日期:2015-06-09
- 藥品本位碼:86904834000420
- 相關疾病
感冒,流行性感冒,發(fā)熱,頭痛,四肢酸痛,打噴嚏,流鼻涕
- 適應癥
本品適用于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(fā)熱、頭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噴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癥狀。
- 不良反應
有時有輕度頭暈﹑乏力﹑惡心﹑上腹不適﹑口干﹑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復。
- 禁忌
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- 注意事項
1.用藥3-7天,癥狀未緩解,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2.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。
3.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。
4.前列腺肥大﹑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5.肝﹑腎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6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7.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﹑車﹑船﹑從事高空作業(yè)﹑機械作業(yè)及操作精密儀器。
8.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,應立即就醫(yī)。
9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12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 - 包裝
盒裝
- 類型
處方藥
- 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- 外用藥
否
- 有效期
18個月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- 兒童用藥
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,遵醫(yī)囑。
- 老人用藥
老人應在專業(yè)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1.與其他解熱鎮(zhèn)痛藥同用,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。
2.本品不宜與氯霉素﹑巴比妥類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
3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- 藥物過量
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,應立即就醫(yī)。
- 藥物毒理
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。
- 藥代動力學
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。
- 貯藏
密封。
- 作用類別
本品為感冒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- 用法用量
口服。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,一次1~2包,一日3次。溫水沖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