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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蘇合劑

來源:四川省中藥廠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:2018-12-06 14:15:41

  •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51020996
  • 產品類別:中藥
  • 所在地區(qū):四川眉山
  • 劑型:合劑
  • 規(guī)格:每瓶裝10ml
  • 生產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(qū)尚義鎮(zhèn)樂象村一組樂象街1-188號
  • 批準日期:2016-09-09
  • 藥品本位碼:86902245000206
相關疾病

外感風寒,咳嗽,急性上呼吸道感染,風寒感冒,外感風寒

適應癥

疏風散寒,宣肺止咳。用于外感風寒,鼻塞聲重,惡寒無汗,咳嗽痰稀。

不良反應

尚不明確。

禁忌

忌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
注意事項

1.忌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。
3.風熱感冒者不適用,其表現(xiàn)為發(fā)熱明顯,微惡風,有汗,口渴,鼻流濁涕,咽喉腫痛,咳吐黃痰。
4.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5.服藥三天后癥狀無改善,或癥狀加重,或出現(xiàn)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、心悸等應立即停藥,并去醫(yī)院就診。
6.小兒、年老體弱者、孕婦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
類型

OTC甲類

醫(yī)保

非醫(yī)保

外用藥

有效期

2年

國家/地區(qū)

國產

藥物相互作用

1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。
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
藥物毒理
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藥代動力學
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貯藏

密封,陰涼干燥處

用法用量

口服,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。用時搖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