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首頁 >> 藥品
  • 藥品詳情

磺胺二甲嘧啶片

來源:蘇州弘森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5 06:31:59

  •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32020019
  • 英文名稱:Sulfadimidine Tablets
  • 產品類別:化學藥品
  • 所在地區(qū):江蘇
  • 劑型:片劑
  • 規(guī)格:0.5g
  • 生產地址:江蘇太倉港港口開發(fā)區(qū)石化區(qū)協(xié)鑫西路12號
  • 批準日期:2015-07-02
  • 藥品本位碼:86901518000301
相關疾病

敏感菌輕癥感染,急性單純性下尿路感染,急性中耳炎,皮膚軟組織感染

適應癥

本品主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輕癥感染,如急性單純性下尿路感染、急性中耳炎和皮膚軟組織感染。

不良反應

1.過敏反應較為常見。可表現(xiàn)為藥疹,嚴重者可發(fā)生滲出性多形紅斑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。也有表現(xiàn)為光敏反應﹑藥物熱﹑關節(jié)及肌肉疼痛﹑發(fā)熱等血清病樣反應。
2.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﹑血小板減少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?;颊呖杀憩F(xiàn)為咽痛﹑發(fā)熱﹑蒼白和出血傾向。
3.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。缺乏葡萄糖-6-磷酸脫氫酶(G-6PD)患者應用磺胺藥后易發(fā)生,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。
4.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。由于磺胺藥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,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。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,故較易發(fā)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,偶可發(fā)生核黃疸。
5.肝臟損害??砂l(fā)生黃疸﹑肝功能減退,嚴重者可發(fā)生急性肝壞死。
6.腎臟損害。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較高(游離型和乙酰化物),故結晶尿與血尿少見。偶有患者發(fā)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等嚴重不良反應。
7.惡心﹑嘔吐﹑胃納減退﹑腹瀉﹑頭痛﹑乏力等。一般癥狀輕微,不影響繼續(xù)用藥。偶有患者發(fā)生艱難梭菌腸炎,此時需停藥。
8.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(fā)生。
9.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毒性反應偶可發(fā)生,表現(xiàn)為精神錯亂﹑定向力障礙﹑幻覺﹑欣快感或抑郁感。一旦出現(xiàn)均需立即停藥。
10.磺胺藥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,但可致命,如滲出性多形紅斑﹑剝脫性皮炎﹑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﹑暴發(fā)性肝壞死﹑粒細胞缺乏癥﹑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(tǒng)異常。治療時應嚴密觀察,當皮疹或其他反應的早期征兆出現(xiàn)時應立即停藥。

禁忌

1.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禁用。
2.由于本品阻止葉酸的代謝,加重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葉酸鹽的缺乏,所以該病患者禁用本品。
3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。
4.小于2個月的嬰兒禁用本品。
5.重度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本品。

注意事項

1.交叉過敏反應:對一種磺胺藥呈現(xiàn)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。
2.肝臟損害:可發(fā)生黃疸﹑肝功能減退,嚴重者可發(fā)生急性肝壞死,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藥的全身應用。
3.腎臟損害:如應用本品療程長,劑量大時宜同服碳酸氫鈉并多飲水,以防止此不良反應。失水﹑休克和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,應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: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本品。
4.對呋塞米﹑砜類﹑噻嗪類利尿藥﹑磺脲類﹑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(xiàn)過敏的患者,對磺胺藥亦可過敏。
5.下列情況應慎用:缺乏G-6PD﹑血卟啉癥患者。
6.治療中須注意檢查:
(1)全血象檢查,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。
(2)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(每2~3日查尿常規(guī)一次)以發(fā)現(xiàn)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(fā)生的結晶尿。
(3)肝﹑腎功能檢查。

類型

處方藥

醫(yī)保

非醫(yī)保

外用藥

國家/地區(qū)

國產
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
1.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,動物實驗發(fā)現(xiàn)有致畸作用。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,孕婦宜避免應用。
2.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,乳汁中濃度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%~100%,藥物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。本品在G-6PD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(fā)生的可能。鑒于上述原因,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。

兒童用藥

1.由于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,而新生兒的乙酰轉移酶系統(tǒng)未發(fā)育完善,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,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(fā)生的危險性,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應用屬禁忌。
2.由于兒童處于生長發(fā)育期,肝腎功能還不完善,用藥量應酌減。

老人用藥

老年患者應用磺胺藥發(fā)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。如嚴重皮疹﹑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中常見者。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應用,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后決定。

藥物相互作用

1.合用尿堿化藥可增強本品在堿性尿中的溶解度,使排泄增多。
2.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(PABA)合用,因PABA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,兩者相互拮抗。
3.下列藥物與本品同用時,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,或抑制其代謝,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毒性發(fā)生,因此當這些藥物與磺胺藥同時應用,或在應用本品之后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。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、口服降血糖藥、甲氨蝶呤、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。
4.與骨髓抑制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(tǒng)的不良反應。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,應嚴密觀察可能發(fā)生的毒性反應。
5.與避孕藥(雌激素類)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,并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。
6.與溶栓藥物合用時,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。
7.與肝毒物合用,可能引起肝毒性發(fā)生率的增高。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(jiān)測肝功能。
8.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(fā)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。
9.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。
10.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,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,后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,使發(fā)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。
11.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,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。
12.磺吡酮(sulfinpyrazone)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后者自腎小管的分泌,導致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,從而產生毒性,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應用后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,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,對磺胺藥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(jiān)測,有助于劑量的調整,保證安全用藥。

藥物過量

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/ml,超過此濃度,不良反應發(fā)生率增高,毒性增強。

藥物毒理

1.本品屬長效磺胺藥,其對非產酶金黃色葡萄球菌、化膿性鏈球菌、肺炎鏈球菌、大腸埃希菌、克雷伯菌屬、沙門菌屬、志賀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、淋病奈瑟菌、腦膜炎奈瑟菌、流感嗜血桿菌具有抗菌作用,但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增高,尤其是鏈球菌屬、奈瑟菌屬以及腸桿菌科細菌。
2.本品的抗菌作用機制為在結構上類似對氨基苯甲酸(PABA),可與PABA競爭性作用于細菌體內的二氫葉酸合成酶,從而阻止PABA作為原料合成細菌所需的葉酸,減少具有代謝活性的四氫葉酸的量,而后者則是細菌合成嘌呤、胸腺嘧啶核苷酸和脫氧核糖核酸(DNA)的必需物質,因此抑制了細菌的生長繁殖

藥代動力學

1.口服本品后迅速自胃腸道吸收,在體內分布廣泛,可透過血-腦脊液屏障,腦脊液的藥物濃度為血藥濃度的30%~80%,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0%,血中乙酰化率為15%~40%,血消除半衰期(t1/2?)為5~7小時。
2.主要從尿排泄,2天內50%的藥物從尿中排出,其中約70%為乙?;铩?/p>

用法用量

1.成人口服:首劑2g,以后一次1g,1日4次。治療尿路感染時劑量減半。
2.2個月以上兒童一次25mg/kg,一日4次,首劑50mg/k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