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射用頭孢唑林鈉
來源:三才石岐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4 12:45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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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44023269
- 英文名稱:Cefazolin Sodium for Injection
- 產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廣東中山
- 劑型:注射劑
- 規(guī)格:1.0g(按C14H14N8O4S3計)
- 生產地址:廣東中山市中山港火炬開發(fā)區(qū)國家健康產業(yè)基地起步區(qū)松柏路1號B幢
- 批準日期:2015-01-13
- 藥品本位碼:86900322000941
- 相關疾病
中耳炎,支氣管炎,肺炎,呼吸道感染,尿路感染,皮膚軟組織感染,骨和關節(jié)感染,支氣管炎
- 適應癥
1.本品適用于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中耳炎﹑支氣管炎﹑肺炎等呼吸道感染﹑尿路感染﹑皮膚軟組織感染﹑骨和關節(jié)感染﹑敗血癥﹑感染性心內膜炎﹑肝膽系統(tǒng)感染及眼﹑耳﹑鼻﹑喉科等感染。
2.本品也可作為外科手術前的預防用藥。 - 不良反應
1.本品的不良反應發(fā)生率低。
2.靜脈注射發(fā)生的血栓性靜脈炎和肌內注射區(qū)疼痛均較頭孢噻吩少而輕。
3.藥疹發(fā)生率為1.1%,嗜酸粒細胞增高的發(fā)生率為1.7%,偶有藥物熱。
4.個別病人可出現(xiàn)暫時性血清氨基轉移酶、堿性磷酸酶升高。
5.腎功能減退病人應用高劑量(每日12g)的本品時可出現(xiàn)腦病反應。
6.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見。 - 禁忌
對頭孢菌素過敏者及有青霉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本品。
- 注意事項
1.對青霉素過敏或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2.約1%的用藥患者可出現(xiàn)直接和間接Coombs試驗陽性及尿糖假陽性反應(銅法)。 - 包裝
1.0g:20瓶/盒。
- 類型
處方藥
- 醫(yī)保
醫(yī)保甲類
- 外用藥
否
- 有效期
18個月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本品乳汁中含量低,但哺乳期婦女用藥時仍宜暫停哺乳。
- 兒童用藥
早產兒及1個月以下的新生兒不推薦應用本品。
- 老人用藥
本品在老年人中t1/2較年輕人明顯延長,應按腎功能適當減量或延長給藥間期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1.本品與下列藥物有配伍禁忌,不可同瓶滴注:阿米卡星﹑卡那霉素﹑鹽酸金霉素﹑鹽酸土霉素﹑鹽酸四環(huán)素﹑葡萄糖酸紅霉素﹑多粘菌素B﹑粘菌素甲磺酸鈉,戊巴比妥﹑葡萄糖酸鈣﹑葡萄糖酸鈣。
2.本品與慶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聯(lián)合應用,在體外能增強抗菌作用。
3.本品與強利尿藥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,與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后者的腎毒性。
4.丙磺舒可使本品血藥濃度提高,血半衰期延長。 - 藥物過量
本品無特效拮抗藥,藥物過量時主要給予對癥治療和大量飲水及補液等。
- 藥物毒理
1.頭孢唑林為第一代頭孢菌素,抗菌譜廣。除腸球菌屬、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屬外,本品對其他革蘭陽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,肺炎鏈球菌和溶血性鏈球菌對本品高度敏感。白喉桿菌、炭疽桿菌、李斯特藺和梭狀芽胞桿菌對本品也甚敏感。
2.本品對部分大腸埃希菌、奇異變形桿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,但對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較差。傷寒桿菌、志賀菌屬和奈瑟菌屬對本品敏感,其他腸桿菌科細菌、不動桿菌屬和銅綠假單胞菌耐藥。
3.產酶淋球菌對本品耐藥;流感嗜血桿菌僅中度敏感。革蘭陽性厭氧菌和某些革蘭陰性厭氧菌對本品多敏感。脆弱擬桿菌耐藥。 - 藥代動力學
1.肌內注射本品500mg后,血藥峰濃度(Cmax)經(jīng)1~2小時達38mg/L(32~42mg/L),6小時血藥濃度尚可測得7mg/L。20分鐘內靜脈滴注本品0.5g,血藥峰濃度為118mg/L,有效濃度維持8小時。本品難以透過血-腦脊液屏障,腦脊液中不能測出藥物濃度。頭孢唑林在胸水、腹水、心包液和滑囊液中可達較高濃度。炎癥滲出液中的藥物濃度基本與血清濃度相等;膽汁中濃度等于或略超過同期血藥濃度。胎兒血藥濃度為母體血藥濃度的70%~90%,乳汁中含量低。本品蛋白結合率為74%~86%。正常成人的血消除半衰期(t1/2b)為1.5~2小時,老年人中可延長至2.5小時。腎衰竭患者的t1/2b可延長,內生肌酐清除率為12~17ml/min和低于5ml/min時分別為12小時和57小時。出生1周內新生兒的t1/2b為4.5~5小時。
2.本品在體內不代謝;原形藥通過腎小球濾過,部分通過腎小管分泌自尿中排出。24小時內可排出給藥量的80%~90%。丙磺舒可使血藥濃度約提高30%,有效血藥濃度時間延長。血液透析6小時后血藥濃度減少40%~50%;腹膜透析一般不能清除本品。 - 貯藏
密閉,在涼暗干燥處保存。
- 執(zhí)行標準
《中國藥典》2005年版二部
- 用法用量
靜脈緩慢推注﹑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:
1.成人:
(1)常用劑量,一次0.5~1g,一日2~4次,嚴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,分2~4次靜脈給予。
(2)預防外科手術后感染時,一般為術前0.5~1小時肌注或靜脈給藥1g,手術時間超過6小時者術中加用0.5~1g,術后每6~8小時0.5~1g,至手術后24小時止。
(3)腎功能減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/分時,仍可按正常劑量給藥。肌酐清除率為20~50ml/分時,每8小時0.5g;肌酐清除率為11~34ml/分時,每12小時0.25g;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/分時,每18~24小時0.25g。
(4)所有不同程度腎功能減退者的首次劑量為0.5g。
2.小兒腎功能減退者應用頭孢唑林時,先給予12.5mg/kg,繼以維持量,肌酐清除率在70ml/分以上時,仍可按正常劑量給予;肌酐清除率為40~70ml/分時,每12小時按體重12.5~30mg/kg;肌酐清除率為20~40ml/分時,每12小時按體重3.1~12.5mg/kg;肌酐清除率為5~20ml/分時,每24小時按體重2.5~10mg/kg。
3.兒童常用劑量:一日50~100mg/kg,分2~3次給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