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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射用胸腺肽

來源:安徽城市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3 11:51:02

  •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20058502
  • 英文名稱:ThymopetidumforInjection
  • 產(chǎn)品類別:化學藥品
  • 所在地區(qū):安徽蚌埠
  • 劑型:注射劑
  • 規(guī)格:100mg
  • 生產(chǎn)地址: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大道5068號
  • 批準日期:2016-04-12
  • 藥品本位碼:86903500000412
相關(guān)疾病

重癥肝炎,慢性活動性肝炎,慢性遷延性肝炎,肝硬化,帶狀皰疹,生殖器皰疹,尖銳濕疣,類風濕性疾病

適應癥

用于治療各種原發(fā)性或繼發(fā)性T細胞缺陷病,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,各種細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腫瘤的輔助治療。包括:
1.各型重癥肝炎、慢性活動性肝炎、慢性遷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。
2.帶狀皰疹、生殖器皰疹、尖銳濕疣等。
3.支氣管炎、支氣管哮喘、肺結(jié)核、預防上呼吸道感染等。
4.各種惡性腫瘤前期及化療,放療合用并用。
5.紅斑狼瘡、風濕性及類風濕性疾病、強直性脊柱炎、格林巴利綜合征等。
6.再生障礙性貧血、白血病、血小板減少癥等。
7.病毒性角膜炎、病毒性結(jié)膜炎、過敏性鼻炎等。
8.老年性早衰、婦女更年期綜合征等。
9.多發(fā)性癤腫及面部皮膚痤瘡等,銀屑病,扁平苔癬、鱗狀細胞癌及上皮角化癥等。
10.兒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癥等。

不良反應

尚未見有關(guān)不良反應報道。

禁忌

1.皮內(nèi)敏感試驗陽性反應者禁用。
2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

注意事項

1.對于過敏體質(zhì)者,注射前或治療終止后再用藥時,需做皮內(nèi)敏感試驗(配成25μg/ml的溶液,皮內(nèi)注射0.1ml),陽性反應者禁用。
2.本品溶解后,如出現(xiàn)渾濁或絮狀沉淀物等異常變化,禁止使用。
3.當藥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4.皮內(nèi)敏感試驗陽性反應者禁用。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運動員慎用。

類型

處方藥

醫(yī)保

非醫(yī)保

外用藥

有效期

18個月

國家/地區(qū)

國產(chǎn)
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
兒童用藥
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老人用藥
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藥物相互作用

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藥物過量

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藥物毒理

藥效學:本品為免疫調(diào)節(jié)藥。具有調(diào)節(jié)和增強人體細胞免疫功能的作用,能促使T-淋巴細胞成熟。

藥代動力學

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貯藏

密閉,在陰涼處保存

作用類別

腫瘤輔助治療。

用法用量

1.皮下或肌內(nèi)注射。一次10~20mg,一日1次或遵醫(yī)囑。溶于2ml滅菌注射用水或0.9%氯化鈉注射液。
2.靜脈滴注。
(1)一次20~80mg,一日1次或遵醫(yī)囑。溶于500ml0.9%氯化鈉注射液或5%葡萄糖注射液。
(2)常用肌內(nèi)注射,劑量視兒童年齡﹑體重和病情而定。
(3)如對胸腺發(fā)育不全癥患兒,每天1mg/kg,癥狀改善后,改維持量為每周1mg/kg,可長期應用作替代性治療。
(4)治療8個月至12歲小兒反復呼吸道感染,隔日1次,每次5mg,1個月后改為1周2次,每次5mg。
(5)治療期間如遇發(fā)熱﹑呼吸道感染,在抗細菌抗病毒治療的同時療程繼續(xù),3個月為一療程,或遵醫(yī)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