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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寶靈芝酒

來源:煙臺中亞醫(yī)藥保健酒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1 22:23:24

  •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37021478
  • 產(chǎn)品類別:中藥
  • 劑型:酒劑
  • 規(guī)格:每瓶裝(1)250ml (2)500ml (3)750ml (4)50ml (5)125ml (6)1000ml (7)5000ml
  • 生產(chǎn)地址:煙臺市芝罘區(qū)機場路1號
  • 批準日期:2015-04-10
  • 藥品本位碼:86904252000293;86904252000644;86904252000620;86904252000828;86904252000811;86904252000835;86904252000842
  • 藥品本位碼備注:86904252000293[每瓶裝500ml];86904252000644[每瓶裝750ml];86904252000620[每瓶裝250ml];86904252000828[每瓶裝125ml];86904252000811[每瓶裝50ml];86904252000835[每瓶裝1000ml];86904252000842[每瓶裝5000ml]
相關(guān)疾病

氣血兩虧,氣血兩虧

適應癥

補氣養(yǎng)血,安神止喘。用于氣血兩虧,面色蒼白或萎黃,氣短咳喘有痰,四肢倦怠,食欲不振,心悸怔忡,頭暈目眩,病后虛弱。

不良反應

尚不明確

禁忌

孕婦忌服,兒童禁用。

注意事項

1.忌油膩食物。
2.服用本品同時不宜服用藜蘆、五靈脂、皂莢或其制劑;不宜喝茶和吃蘿卜,以免影響藥效。
3.本品宜飯前服用。
4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體弱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5.服藥二周或服藥期間癥狀無改善,或癥狀加重,或出現(xiàn)新的嚴重癥狀,應立即停藥并去醫(yī)院就診。
6.對酒精過敏者禁用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
包裝

500ml/瓶

類型

OTC乙類

醫(yī)保

非醫(yī)保

外用藥

有效期

36個月

國家/地區(qū)

國產(chǎn)

藥物相互作用
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
藥物過量
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藥物毒理
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藥代動力學
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
貯藏

密封,置陰涼處(不超過20℃)。

用法用量

用法如下:口服,一次50~100毫升。